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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多部门近期联合对冒充“国三”“国四”标准的汽车发动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贵州省质监局通报显示,全省查获涉嫌“国二”发动机冒充“国三”“国四”发动机柴油车246辆,货值1000余万元,违法汽车涉及解放、王牌、骏马(力帆骏马)等10余个品牌,这些货车主要来自于云南、湖北等省份。
机动车尾气是城市雾霾的主要来源之一。环保资料显示,一辆“国二”假冒“国四”柴油车尾气颗粒物排放量为达标“国四”车排放量的500倍,而价格平均便宜2到3万元。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行“国三”标准,今年1月1日规定所有生产销售的货车发动机必须配置“国四”发动机。“国四”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可望比“国二”分别减少八成和五成。
为打击汽车发动机以次充好违法行为,贵州质监联合工商、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防共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目前,贵州汽车销售市场以“国二”“国三”冒充“国四”发动机的违法行为已得到遏制。
记者从贵州省质监局了解,查处后的违法车辆将向汽车生产厂家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通报,按要求依法整改处理。目前贵州已与云南、湖北等省份开展跨区域联动进行源头治理,云南、湖北等地根据贵州提供的信息开展专项整治,近期已查获涉嫌违法车辆1万余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