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环卫车、环卫设备及专用汽车生产基地

网站首页Home公司简介About Us 新闻中心News产品中心Products产品价格Products Price 订车流程Process 售后服务Service 客户留言Messages联系我们Contact Us

  • 湖北帝成环卫科技有限公司座落在中国专用汽车之都湖北随州。随州是历史文化古城,炎帝神农故里,编钟古乐之乡,专用汽车之都。我司专业生产销售各种垃圾车,包括勾臂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新能源垃圾车、纯电动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清洗吸污车,污水处理车,雾炮车等各种环卫车;道路清障车,平板运输车,随车起重运输车,高空作业车,散装饲料车,LED广告车,水泥搅拌车,粉粒物料运输车,客车校车等各种专用特种汽车。我司产品质量可靠,技术先进,价格低廉,性价比和竞争力领先。愿随时为您提供各种专用车咨询和报价!欢迎随时联系垂询!

推荐新闻

行业动态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草案有望近期付诸实施

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草案有望近期付诸实施

作者:湖北帝成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266 发布时间:2012-10-17 09:48:06
分享:

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草案有望近期付诸实施

  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至此,十年前就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的条例,终于有望在近期付诸实施。

  按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若按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对于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也将面临“千万级罚金”,从而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企业,产生巨大震慑作用。

  根据今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对于自2004年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此外,相对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罚款额度大幅提高,分别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和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