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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以回购方式取消梅观高速收费之后,深圳再次回购龙大(深圳段)、南光、盐排、盐坝四条高速路,2016年2月7日(农历除夕)零时起免费通行。四条高速首期回购款9 7 .13亿元,后续将根据税费变化等据实结算。深圳市交委主任熊国伟在签约仪式上说,四条高速免费通行后,将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运输及物流成本,从而促进沿线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产业转型。(12月1日《南方都市报》)高速公路收费之争由来已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所开启的“回购模式”,无疑提供了不一样的思路。此举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免去了公众缴纳过路费的负担,大大降低了运输物流成本。
其实,应该看到的是,深圳此次大手笔回购,还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深圳拥有着极为可观的财政积累,具备操作巨额回购的现实条件;另一方面,上述几条收费公路横亘在新老地块之间,客观上造成了用地分割、加剧了城市区隔。所以,对深圳而言,有针对性地回购收费公路,既有必要性又有物质基础,一切可谓水到渠成。在这一过程中,天价的回购款,绝对不应简单被视作是“让利于民”,而应该被看成是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回购收费公路”,官方的主要考虑,还是在于拓展城市纵深发展、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这套逻辑,也巧妙地避开了“回购”可能引发的利益再分配争议,化解了所谓“财政为某些开车者买单”的指摘。需要厘清的是,地方政府回购高速路的行为,势必是对“投入—产出”精确计算之后的理性选择。也惟有如此,才可具备起码的说服力。
无论是当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是今日如深圳这般“回购公路”,其核心主旨实则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相信交通设施对发展的拉动效应。然而,有所区别的是,过去这种“拉动”,更多表现为以基建拉动内需、就业和产能;而现阶段这种“拉动效应”,则主要体现为促进了信息、资源、地域的互联互通……需要追问的是,“过路收费”模式,在多大程度上抑制了高速公路功能的充分发挥?如果采取“回购”,其所释放的价值,又能否冲抵财政开支?是任由高速公路如期收费下去,还是政府果断出手适时回购,这其实是一道需要精确计算的选择题。尽管深圳的做法,可能并不适合其他地方,但有一点总归是相通的。也即,我们必须超越短视的算计、孤立的视野,综合评估并系统化利用高速公路的功能。
深圳回购市内四条高速公路的计划终于落地。11月3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与深高速以及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南光、盐排、盐坝高速以及龙大高速深圳段将于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这也是深圳市第三次回购高速公路,此次回购的总花费高达130亿元。
虽然除此之外,深圳还有一些高速公路没有政府回购,仍在收费,社会各方面反映也比较强烈。但是,能够在其他地方都在纷纷寻找理由,保留高速公路收费权,甚至不减不降反在增加扩大的大背景下,“反其道而行之”,由政府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还是值得赞赏、值得肯定,更是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推广的。
公路收费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虽然经过清理整顿,一级以下的公路收费被取消了,一级公路收费的也大大减少。但是,高速公路收费却是相当普遍,很多已经到期的,也在纷纷延长收费期。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路收费办法,更是让高速公路收费取消完全无望。自然,深圳的政府购买服务,也就显得弥足珍贵。
近年来,高速公路收费过多带来的物流成本过高问题,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那张由网民绘制的全国高速公路收费图,实质就是舆论和公众对高速公路收费表示严重不满的一种表现。
毫无疑问,深圳的做法,是对舆论和公众最好的回应。高速公路,不管在什么状态下,都应当是公益化、福利化的象征。
那么,为什么高速公路收费会成为一道无解的题呢?表层原因是,政府困难,高速公路大多是负债建设,必须通过收费来化解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的矛盾。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高速公路被利益化、部门化了,被地方政府当作政绩工具了。一方面,建设过于超前,许多根本不具备建设高速公路的地区,也都建成了高速公路,导致政府负债大量增加,并因此以还债为借口,对公路进行收费;另一方面,建设中成本过高,损失浪费严重,甚至隐藏着大量贪污腐败问题。不仅如此,高速公路还被各级政府用做增加GDP等的政绩工具,肆意使用、盲目使用,甚至恶意使用。自然,也就不可能将其当作公益化、福利化项目,也就不可能不把高速公路收费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
也正是因为高速公路只想着修、只想着收费,因此,很少有地方愿意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慢慢的,收费的公路数量也就越来越多,收费公路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高速公路收费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物流成本大大提高,企业和居民负担大大增加,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受到极大影响。表面上,高速公路收费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实际上,政府受到的损失更大。因为,许多企业原本可以增加的投入、增加的给员工发放的福利等,都因为各种收费过多,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也严重削弱了。对居民来说,因为物流成本过高,消费能力下降,导致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下降。最终反映到政府身上,就是企业在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方面的能力减弱,经济的活力下降,税收也就大大减少了,所收的各种收费,远不及失去的税收和经济发展能力。
面对深圳的回购之举,切不要用财政困难作为托词和借口。按照各级政府的一贯行为,财政困难已演变成永恒的话题,凡是中央要求地方做的惠民之事,多数地方都会把财政困难作为借口,并直接或间接地对中央提出的要求推三阻四,或在执行中打折扣。想一想,如果财政真的困难,那一座座空着的办公大楼是用什么建造的,那一个个的政绩工程又是用什么建设的,那些“三公”经费又是靠什么维持的。原因就在于,对真正的惠民工程不感兴趣,对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不愿关心。
深圳的做法,已经为其他地方做了表率。能否成为推广的范本,就看各级政府是否真的想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是否真的想发展经济。如果真的想,是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