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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难产多年即将出台
在征求意见程序结束一年后,3月23日,商务部宣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近期出台。据了解,最终出台时间锁定4月初。
目前,汽车行业实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为2005年起发布实施,到去年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已经过去11年。期间,多次传出即将修订的消息,但最终都未能实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苏晖表示,去年征求意见之后,针对征求回来的意见又进行了一轮讨论,焦点在于限制厂家的权力、反垄断等方面。他说:“主要是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改得比较多,一定要改变过去那种消费者是弱势、厂商和经销商是强势的状况。”
关于业界讨论已久的新《办法》中取消品牌授权的问题,一名自主品牌经销商表示,经销商对此非常欢迎,之前虽然出过规定,但是细则一直没有出来,所以没有执行。不过即便此次新《办法》落地,厂商方面可能也会有阻力,后续仍然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肖政三表示,去年征求意见结束后,由于厂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各方反馈的意见较多,因此又重新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
3月23日,商务部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提到,“近期将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
这是关于新《办法》即将出台的最新消息,而过去几年中,这样的消息也一直牵动着汽车行业的“神经”。随着汽车行业迅速发生变化,自2005年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早在2014年就传出要修订,但是新《办法》的每次“即将落地”都没有实现,一直拖延至今。
据肖政三透露,最终出台的新《办法》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不会有太大改动。
在去年的征求意见稿中,引起较大反响的是厂家与经销商之间关系的改变,其中规定汽车厂商不得对经销商“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搭售未订购的汽车、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这些细则都被认为将约束整车厂的行为,经销商将获得更大的经营自由。
早在2014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布自当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
工商总局的这项举措被认为将打破整车厂的垄断,但是从后续情况来看,一家一级4S店只能销售一个品牌的情况并没有改变。
据一名自主品牌经销商表示,此前虽然取消品牌授权,但是对应的细则没有出台,因此一直无法实施,其所经营的4S店如果销售其他品牌车型,将会面对厂家的罚款。这次新《办法》如果落地实施,厂家将无权再对其进行罚款。
在目前厂家较为强势的情况下,厂家对经销商的控制严格,包括建店规模,甚至店内的配置都有详细要求,导致经销商动辄投资上千万元资金建店,却只能将一家店的运营押在一个厂家甚至一个品牌的市场表现上,风险比较大。
汇京集团华北区营销总监冯成表示,新管理办法之下,弱势品牌的经销商可能会选择同时经营多个品牌,维持生存。不过,强势或高利润品牌的经销商可能不会如此选择,“一方面是为了自身的品牌建设;另一方面也不愿意其他品牌分流。”
从这个方面来看,新《办法》的落地实施将会对厂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切实提高自己的产品竞争力,否则失去“品牌授权”保护后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尽管这一次新《办法》的落地看起来已经箭在弦上,但是有经销商认为,后续的推进中,厂家可能不会轻易放权,最终将导致破除厂家垄断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对此,苏晖表示,执行难的情况一定会有,但是此时行业的发展已经对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政策出台生效后厂家必须服从,如果遇到执行困难,还需要行业参与者一同逐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