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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周以来校车事故已发生多起,5月23日下午,河南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校车闷死幼儿事件;5月25日,巴基斯坦东部旁遮普省古杰拉特地区一辆校车的天然气气罐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8人死亡、7人受伤。一连串的校车事故不容忽视,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关注孩子安全也越来越深入人心。
5月27日获悉,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该《意见》提出,坚持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各区、县(市)政府应当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据介绍,该《意见》提出,校车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各级政府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校车服务,鼓励和支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采取延长公交线路和运行时间、增设公交站点等方式提供校车服务,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据悉,哈市将加强在用车辆管理,全面排查清理在用接送学生车辆。做好在用车辆过渡期管理工作,针对政府规定的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存在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坚持疏堵兼治,综合整治,确保过渡期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配强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过渡期内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载客汽车的管理,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和由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现象。对使用拼装车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依法严格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
哈市校车安全管理意见也值得全国其他各县市借鉴,希望相关政策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为了保障我们祖国的花朵安全和健康,此事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