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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大中型客车货车驾驶人须每年办理审验业务,有记分记录(1分—11分)的驾驶人必须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否则不予办理审验业务。近日,记者来到邹城交警大队,聆听了一堂特殊的安全教育课。
保证讲课效果不是走过场
6月22日,周五。上午8点半,位于邹城市交警大队三中队办公楼三楼最西侧的“驾驶人教室”内坐满了人。因空间有限,一些随后赶来的人只能坐在过道上。在最前方墙壁上,悬挂着写有“邹城市第五期交通违法记分驾驶人培训班”的条幅,放在讲台前的投影仪也已处于打开状态。
“大家好,我们开始上课。”9点整,邹城市交警大队宣教科负责人蒋德军走上讲台,他是这些学员们的宣讲教师。“这些都是驾照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自今年5月1日后,我已在这里讲了五次课。”上课之前,蒋德军曾告诉记者。
在3个小时的培训中,学员们在蒋德军的带领下,先后观看了交通事故车辆残骸、交通事故视频,惨烈的事故现场、血淋淋的伤亡数字,给驾驶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撞击;之后,学员们还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职业道德培训等多项内容的学习。
记者在课堂内看到,每名学员都手持一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登记表》,在这张一式两份的表格上,不仅写有统一编号,还将受训驾驶人的姓名、准驾车型、学习时间等作了详细的记录。“每名学员在接受培训前都要认真填写,我们会记录他们的学习时间和课堂表现情况。”蒋德军告诉记者,三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绝不走过场,要让学员们切实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参训学员感慨 这堂课不虚此行
36岁的梁建军(化名)是一名公交车司机,今年2月份和4月份,他分别因闯红灯和闯信号灯被记了3分、2分,“虽说没出现啥事故,但现在想想确实不应该。”梁建军告诉记者,通过学习,他收获挺大的。“在民警播放的视频中看到,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一时的疏忽导致,遵守交通法规真是来不得半点马虎。”
“这辆车前部损坏严重,车内乘坐的四人全部死亡……”在交通事故车辆残骸区,蒋德军详细介绍了一辆轿车因超速闯红灯造成的严重后果。看到一辆辆车辆残骸,学员们的表情变得有些凝重,大家不时小声议论着。“这都是血的教训。”学员赵先生是一位卡车司机,今年初因超载闯红灯行驶被记了6分。整个培训中,他一直在认真听课,并不时做着记录。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对记分后要参加培训非常不了解,但听了这堂课后感觉自己不虚此行。“为了多挣钱,不少货车司机会尽量多装货,很少有人意识到上路后的巨大风险。”赵先生说,超载超限不仅会造成爆胎事故,还会因惯性过大对安全驾驶带来危险。“以后,不光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我还要提醒同为货车驾驶员的朋友们。”
不参加培训 无法办理审验
“自今年5月1日后,我们开展了五期培训,受训学员达到了750人。”蒋德军表示,通过培训这种方式,增加驾驶人的思想意识和交通违法成本,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因驾照即使记一分也要参加三小时培训,有效杜绝了以往存在的借驾驶人其他人驾照,替自己扣分现象的出现。
济宁交警支队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公安部交管局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大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将从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如以上车辆驾驶人有记分记录(1分—11分),必须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否则不予办理审验业务。目前,济宁市交警部门已启动了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全力通过培训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提高认识,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