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环卫车、环卫设备及专用汽车生产基地
销售经理:王翔 13908662884
王经理 18995953584
姚经理 18771340219
鲍经理 13409665848
传真号码:0722-3818001
企业邮箱:zhtzcw@qq.com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召集公安部、教育部等多个相关部委征求意见,校车平安条例要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来。 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介绍说,全国各地校车的总数比较大,车辆的种类也复杂,已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拉网式清理检查,落实责任,并且将会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的路权,明确校车可在高峰期通行公交车道以及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
李哲说,校车司机应比一般司机的要求要高一些,如三年内没有满12分的记录、没发生过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在重大事故里没负过主要责任、没有酒驾以及没有超速、超员这些严重违法行为。
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停靠路边上下学生时,一旦打开停车让行标志,同一车道和相邻车道的后方车辆都要停车等待,并不能以喇叭或灯光的方式催促校车。校车的停车让行指示标志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赋予校车的一项特权。
一位校车司机介绍,自己的确很少使用这个标志,一是觉得学生下车的时候都有老师带领,不会有太大危险;二是不知道这个到底管不管用。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与各校加强沟通,督促司机正确使用停车让行标志,对遇到停车让行标志不避让的其他车辆司机将予以教育或处罚。
由此可见,“有法可依”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这样才能全力保证幼儿园和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