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环卫车、环卫设备及专用汽车生产基地
销售经理:王翔 13908662884
王经理 18995953584
姚经理 18771340219
鲍经理 13409665848
传真号码:0722-3818001
企业邮箱:zhtzcw@qq.com
家用汽车等待新“三包”政策,等了逾8年时间,10月1日,家用汽车终于即将进入新“三包”政策时代。但商用车依旧被拒之门外,商用车的“三包”要等待多久?至今仍是一个未解谜题。
对于商用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来说,召回和“三包”可谓两大保障。其中,前者是厂家对缺陷产品的主动召回,后者则是从法规层面对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目前,商用车召回已有法律保障,《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商用车纳入其中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商用车“三包”政策却仍无动静。
实施汽车“三包”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是在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水平。由于商用车“三包”规定的缺失,汽车企业普遍缺乏提高自身服务标准的动力。虽然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制定的“三包”标准,但却良莠不齐。没有法规约束的中国商用车市场,散、乱、差现象严重。
在国内汽车“三包”上“首吃螃蟹”的商用车企业是福田汽车。2007年福田宣布,将在广东地区正式推出高端轻卡欧马可的“先用后买”及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限制,但其在中国汽车行业独家首推汽车“三包”,被业内专家誉为开启了国内汽车界服务的新纪元。事实上,尽管缺乏国家层面的法规保障,目前国内主流商用车企针对自家产品一般都有类似“三包”的服务政策。
比如,一汽解放官网发布的“保用”服务规定,自购车之日起,中型系列汽油车在18个月以内(自卸车除外),且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柴油车发动机在18个月以内(自卸车除外),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道依茨发动机在18个月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载货车、牵引车、厢式车除柴油发动机外的其他部分与其变型车,在18个月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自卸车在6个月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厂家均实行质量保修。而低速车只有6个月或2万公里。零部件行业,如重型汽车变速器,“三包”里程最高的为2年10万公里,最低的仅为6个月或3万公里。这些政策都是企业为了赢取市场出台的商务政策,且多数为有限的“保修”或“保用”,离真正的汽车“三包”还有一定距离,与国家法规的约束力自然也相去甚远。
在问及各厂家服务政策对于商用车消费者权益保障作用如何,以及商用车“三包”的复杂程度时,都称“一言难尽”。毕竟商用车与家用汽车用途不同,涉及到载人、拉货,其所有者和使用主体、鉴定等都有其复杂性,商用车“三包”进程并不乐观。
据观察,其实在出台这新“三包”政策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已专门就汽车召回及新“三包”规定贯彻实施等问题,召集了20家汽车企业举行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其中,也有商用车企业代表,包括中国重汽。
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三包”依然没有商用车的份儿。商用车实施“包修、包换、包退”政策究竟有多难?“商用车‘三包’极其复杂,涉及范围广,不管是国家还是行业层面,相关的研究都很少,至少各车企都没有认真仔细地进行。”业内分析人士杨再舜评价目前我国的商用车“三包”极其滞后,很难出台相关政策。
商用车用车环境复杂是一个原因,但是却不能成为政府拖延出台“三包”的借口,没有法律约束,不仅消费者的权益无法保障,整个商用车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受影响。而“三包”规定的缺失所带来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一些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产能落后的企业可以利用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优秀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商用车与乘用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实际上商用车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的后果会更严重。从这方面看,商用车出台‘三包’政策是迟早的事。”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副总裁谭秀卿分析道。据了解,截至目前,长城汽车、江淮汽车、郑州宇通等汽车企业都建立了覆盖从入厂物料信息管理、车辆物流信息管理、客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数据库、信息统计系统和追溯系统,以确保召回活动的精准追溯。
新政的实施能为汽车行业的长久发展带来利好,并有助于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加强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然而,我国的法律制度对商用车的用户权益保护依旧滞后,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让商用车也能享受“三包”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