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环卫车、环卫设备及专用汽车生产基地
销售经理:王翔 13908662884
王经理 18995953584
姚经理 18771340219
鲍经理 13409665848
传真号码:0722-3818001
企业邮箱:zhtzcw@qq.com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罚200-2000元);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罚200元);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罚200元);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罚200元);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200元)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罚2000元);
6、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罚200元);
7、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罚200元);
8、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罚200元);
9、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大件运输),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罚20-200元);
10、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罚20-200元);
11、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罚200-500元);
1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罚200元);
13、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