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环卫车、环卫设备及专用汽车生产基地
销售经理:王翔 13908662884
王经理 18995953584
姚经理 18771340219
鲍经理 13409665848
传真号码:0722-38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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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处理细则之五:一次计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罚2000-5000元);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1000-2000元);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罚200-2000元);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200元);
5、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罚2000-5000元);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罚200-2000元);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200-2000元);
注:按照超速的严重程度有可能被扣押或吊销驾驶证。
8、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罚2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