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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要求在2021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在全国实施国Ⅵ排放标准。
目前,除了深圳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率先实施国Ⅵ外,其它多个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
11月11日,广州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从2019年3月1日起,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Ⅵ B排放标准。
7月14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表示自2019年7月起,公交、环卫行业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Ⅵ B排放标准。自2020年起,其余车辆实施国Ⅵ B排放标准。
8月14日,广东省环保厅正式发布了《广东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2019年7月1日起,广东(不含深圳、广州)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
8月8日,山东发布《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中提到,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Ⅵ A或B阶段排放标准。
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2018年10月1日起,提前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自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